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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青椒:以真问题为导向改进教学方法的一点心得

方斯远 麦读 2019-04-27

作者=方斯远  暨南大学副教授

来源=麦读原创(回复 投稿 查看详情)

题图=宋涛 麦读视觉总监



一点想法,不一定对

 

我对法学教学的一些思考经由法影斑斓、法学学术前沿和麦读先后刊载,引起了一些反响(延伸阅读:暨大老师:法科生文献综述能力训练课。另外有部分读者提出,想看一下文献综述优秀作业点评的完整版,因此在此刊出。这些一家之言如能对读者有所裨益,自然是一种善,但我想做一点补充说明。

 

首先,这些意见仅代表一家之言。作为一名青椒,我本人也在不断努力学习进步中,每天都感到被学界的大神级人物的成果亮瞎了狗眼,深深感到自己的不足。所以建议有志于学的朋友多阅读学习名家的指导,如李连江老师教导文献综述的视频课程,程啸老师针对法学文献综述的经典文献(延伸阅读:程啸:法律人做文献综述的方法,以及何海波老师在《法学论文写作》一书中的详细指导等(延伸阅读:法学论文写作的 20 个小技巧,但最重要的,还是切忌坐而论道,方法论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,因此最好还是找合适的主题,结合指导意见自己练习。当然找范文临摹也是一个好办法,我觉得李清池老师《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》中的文献述评一节就是非常经典的范例。


(可添加麦读君 myread007,加入「麦读书友会·学生群」探讨《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》中的文献述评一节)。

 

其次,结合自己近年来教学、科研、投稿的经验,我有一点观察和感触,那就是法学或许正在经历Kuhn所说的“科学的改革”,出现了范式革新带来的突变。早年的部分法学研究,一是偏重于比较法译介,二是未必针对真问题。但这些年来,在法理学和部门法,强调中国问题意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,而在分析工具上,也越来越规范化,对研究者的材料搜集、概念提炼、类型化操作以及推导逻辑的要求越来越高。而一些误导性的理念在近年来也日渐淡出市场,聪明的学生早就已经发现,要做一个好的法律从业人员,无论是法官律师还是老师,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,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,都离不开理论功底的养成。


《科学革命的结构》,作者托马斯·库恩。二十世纪学术史上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。其影响不仅仅限于科学史、科学哲学、科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,而且延伸到社会学、文化人类学、文学史、艺术史、政治史、宗教史等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。


这显然不是单纯背法条,或看一下近年来尤为流行的“裁判规则”“明确了,最高法法官说”“大数据告诉你…纠纷如何”等总结可以做到的。良好的法学方法功底,扎实的部门法知识,清晰的逻辑思维,适格的信息检索能力,才是本行当立身之本,而都是需要刻苦的训练才能养成的。



对大多数人来说,没有必要拘泥于选择教义学还是社会科学等方法论争论,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,以真问题、中国问题意识为导向,或许是更明智的做法。最近我反复阅读傅郁林老师《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》一文,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。我本人已经开始经历痛苦但必要的转型,只希望跟上前辈的步伐,不被时代遗弃,不要误人子弟。本学期的读书会即希望和同学一起阅读Kuhn的巨著,共同进步。

 


最后,比较遗憾的一点,是我当时答应给文献综述作业最优秀的作业,2017级林裕皓以及朱景文的第三稿,2018级余蔚琳的第二稿批改点评,但终因时间所限,科研考核压力等未能守约。这些年来遇到不少非常优秀的学生,从我初次任教16级的刘亦婷、黄颖琳、陈思艺,到17级的林裕皓、朱景文,再到18级的余蔚琳,都让我叹为观止。但能力时间所限,在教学相长上始终存在遗憾。但以后遇到合适的机会,希望自己能亲手给他们每人写一份推荐信,以记载我们一起努力的美好时光,也希望学界前辈能给予相应的机会,带他们走向更辽阔的星海征程。





致敬爱的方老师:

 

今天早上起床后看到近六千字的批改意见,而且还是一点多发过来的,真的好感动(大概现在都语无伦次了),转发到我们小组群里,明明只有四个人群,像几十号人一样“炸了”,大家都看后,我们在线上进行了讨论。

 

一、关于论文

 

我们小组在初稿的时候显得比较茫然,虽然大量收集了相关文献,写了洋洋洒洒近五万字,自以为不错,但是阅读了梦幻三人组和天选之子的作业后,尤其是被段同学作业轰炸过后,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,我们认识到了我们论文的不足:结构上:缺乏主线;内容上:材料堆砌;语言上:冗杂拖沓。但是怎么改变?我们心里都还没有点逼数……

 

要了您的微信,但由于对老师的认识还停留在高中班主任的层面,不敢问,有点怕(现在想起来,哈哈哈)。一直拖到20号晚上,这一番交流,才使我们小组的心路豁然开朗,就好像真的打通了任督二脉。

 

关于初稿,我们幸得老师提点,有了明确的修改方向:(1)结构上:采用了“拉伦茨三阶段法的发现构造论”作为主线。(2)内容上:增补了司法解释与习惯法,法理的对比以及同国外同功能的法源的对比。(3)语言上:要“精炼”。

 

当然在实际写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:(1)拉伦茨、王泽鉴、黄茂荣三个大牛在三阶段理论上呈现出了一些学术分歧,如何将三者理论有机统一在本文并作为主线?(2)就国外对比而言,由于“司法解释”的概念各有不同其功能也各有侧重,比较起来很容易造成“为了比较而比较”又如何避免?(3)如何在语言凝练与概括空洞之间平衡?

 

以上问题在我们之后的小组讨论中被部分克服,二稿终于新鲜出炉。

 

针对您在修改意见中提出的一些问题,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作出修改:(1)规范格式:正确地统一脚注格式,修改转引部分的格式问题。(2)调整文题:将“地位”替换为“功能”,厘清文章中的相关内容,突出重点。(3)丰富内容:增加与指导性案例的对比;拜读庄先生等学者论文,对文章涉及的一些原则、概念进行深化。(4)凝练语言:进一步提升概括文献的能力,提高文章中“评述”的水平,对于一些语词语法错误作出调整。(5)统一思想:进一步提升小组内成员共识,加强文章衔接,使文章达到浑然一体的层次。

 

二、关于民法学习

 

在这近半学期的民法学习过程中,我们真的收获了很多很多。我们也在尝试着使用好您交给我们的方法。

 

就思维导图而言,在本次文献综述中不断帮助我们理清论证说理的思路,明确文章的行文结构;而且思维导图也不失为一个理解文献中作者的论证思路,较为迅速get文章重点,把握各家思想交锋的秘密武器;此外,在平时学习中,画一个思维导图也帮助我们记忆教材讲义知识点。(喵喵,是真好用呀)

 

在文献综述训练的过程中,我们最明显的一个体会就是:感觉思维活了。高中时代老师最多的一句话是“贝多芬”(背多分)是什么?为什么?怎么办?背!所以,在民法学习之前,学习都不动脑袋,就着“通说”“权威观点”就背,考试也会答,好像没什么不对,但实际上早学傻了。在文献综述写作的过程中,我们明显感受到了不同于高中的“一家之言”,更多的是学术争鸣的魅力,一下子,就让我们有寻根溯源的欲望,我们会想去知道,这些定义、观点是怎么得来的?为什么这些地方是学者们的争锋点?在渐渐发掘别人的观点论证之后,吸收营养之后,更多的是思维变活了,形成了自己对于一些问题的零星看法。看待问题的思路不再是“我的观点是……”,因为这是“某名家说的”,而更多的以一种多元化,批判性的形式呈现。

 

三、最后

 

再次感谢老师,(我们组又害老师熬夜了)我们四个虽资质平庸,愿以努力为偿,望可入民法之门。

 

2017年4月30日

吴芳瑞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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